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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心情] 女王,您是否聽見櫻花在哭泣?

記得2008年您在日本失格的表現言猶在耳,


初期的死不認錯讓我們氣憤不已,


為何一個公眾人物竟能做出這麼失格的事情還能沾沾自喜,


經過媒體報導,您終於針對做出錯誤示範道歉後替事件劃下句點。


  


現在是2012年,您怎麼又來了?


當您穿著漂亮衣服伸手去抓著樹枝合照、沉醉在粉紅櫻花海,


試圖替自己留下美麗的回憶時,


是否有想過當那些美麗的櫻花正在因為您的行為而哭泣著,


別忘了,您是公眾人物,但您做出的行為非常失格,


拍照一定要抓著櫻花樹枝或鑽進樹枝裡破壞它們嗎?


可以請您注意一下最基本的公德心嗎




下面是之前武陵農場被摧殘後的新聞


武陵櫻花林遭踐踏受傷 修復要半年




延伸閱讀


給網路作家女王的一封信







4/12 20:00更新



女王已撤下有爭議的照片

感謝您的配合及見諒

誠心希望您能多加注意

或許會有人認為 "不就是櫻花樹 這有什麼了不起"

但有可能因為公眾人物的錯誤示範

讓人產生"因為他能 我當然也能"的錯覺

這樣 我們就不可能有美麗的櫻花能夠欣賞

別忘了 武陵的教訓仍不遠



既然已經達到宣導公德心的重要性

女王也已經在臉書上公開道歉

本人也依女王的請求將爭議照片撤下

謝謝今天關心整起事件的朋友

不管您是支持哪一方 至少達到了寫這篇文章的目的

希望大家無論何時何地都要注意自己的公德心



自文章更新後 同時關閉留言

謝謝














20 則留言:

  1. 不只櫻花~像是新社花海也經常有人為了取景
    一直往花海中前進,我看工作人員制止到快崩潰= =

    也許他當初道歉只是迫於社會壓力,不是出自真心
    所以四年後他依舊故我

    版主回覆:(04/10/2012 02:59:36 PM)


    所以我在這篇文章最後加入了今年武陵農場的新聞
    想讓大家知道 如果今天大家都覺得拉一下碰一下沒什麼
    說不定明年所開的櫻花就不會有今年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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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過就是些樹而已也這麼誇張(攤手)
    批評的人最好不要吃菜 每咬一口都是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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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樓上的毛如果被拔看看應該也是不怎麼誇張的樣子
    櫻花是比較脆弱的植物,你腦袋是有洞嗎?

    版主回覆:(04/11/2012 05:45:09 PM)


    我們理性討論這件事就好
    不要用太偏激的言論
    將錯誤點出來即可
    謝謝

    回覆刪除
  4. 所以樓上的認為只是樹就可以這樣?
    真是令人無言

    回覆刪除
  5. 感覺就像看到新聞中的大陸遊客,
    拉著櫻花拍照一樣。

    曾幾何時我們的素質變的如此相近?
    引以為傲的國民教育呢?

    回覆刪除
  6. 唉,
    真的很愛說是非
    假正義
    滿嘴仁義道德
    只是不會去扯櫻花樹
    但是很會扯是非
    住海邊
    管真多

    版主回覆:(04/11/2012 06:07:31 PM)


    如果當今天都沒人要多管閒事了
    這個社會大概也沒救了吧

    回覆刪除
  7. 推!不管是在國內或國外~這都是要教育的!

    回覆刪除
  8. 2樓的吃菜吃肉和拉樹有什麼關係阿???
    我們只是想要表達櫻花很脆弱
    大家能有美麗的櫻花可以欣賞
    是要靠大家去維護她
    不是每個人拍照就拉一把
    1萬個人拉一把櫻花樹不死也半條命了
    那以後大家要看什麼
    心態不要這麼自私

    照你這種說法
    那隨便路人經過你身邊
    拉拉你的頭髮也沒關係麻
    反正只是人而已有這麼誇張嗎

    版主回覆:(04/12/2012 02:32:54 AM)


    火氣別這麼大啦
    要尊重持相反意見的人
    人家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回覆刪除
  9. 二樓的,你這樣跟闖紅燈被抓到後說大家都會闖紅燈有什麼兩樣?大家都在做並不代表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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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因為她是公眾人物, 很多人會看她的臉書 如果每個人都有樣學樣那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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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請問可以借轉臉書嗎?

    版主回覆:(04/12/2012 02:31:43 AM)


    歡迎轉貼
    不過請保持理性
    畢竟這只是呼籲大家注意公德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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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有詢問過圖片拍攝人的著作權可否登載在貴網誌嗎?

    這讓我想到某一篇文章...

    由網路下載A片的男人說,AV女優性開放沒道德

    版主回覆:(04/12/2012 02:30:21 AM)


    著作權法第52條(得引用他人著作條件)
    條文請自行參閱 謝謝 (對不起 剛才眼殘引用錯誤)

    回覆刪除
  13. 未經授權擅自盜用他人圖片

    讓我想到這篇文章

    http://www.wretch.cc/blog/momowen0120/23832572

    版主回覆:(04/12/2012 03:07:30 AM)


    使用條款不同 個人不多作評論
    感謝您這麼關心這件事

    回覆刪除
  14. ㄟ...是說這條嗎?

    第五十一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版主回覆:(04/12/2012 03:09:44 AM)


    抱歉 剛才眼殘引用錯誤 是第52條(得引用他人著作條件) 而且女王已將照片已撤下 因此待我晚上返家後會做文章更新 謝謝

    回覆刪除
  15. 不過就是些樹?難道樹就不是生命?

    這讓我想到之前台中某私人農場
    農場主開放許多動物供人直接觸摸把玩餵食
    殊不知道這些動物每天要應付上萬人潮
    對他們來說實在是極大壓力
    講白一點野生動物根本就不應該讓他們接觸人類!!
    看著那些陸龜被人騎被人亂摸真的很心痛
    農場主還死不認錯,聲稱進口野生動物一切合法
    想了解更多的可以姑狗搜尋天馬牧場

    這就是台灣的生命教育!很多人一點都不懂對其他生命的尊重
    人類很高尚嗎?人類就有權利宰制其他物種?
    看到類似言論真覺得心寒

    版主回覆:(04/12/2012 03:24:13 AM)


    別太生氣了
    只能說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我們要能接受不同聲音存在

    回覆刪除
  16. 由於人在外面無法即時更新文章內容
    在此感謝女王的配合及見諒將照片取下
    希望這次事件能重新喚起大家重視公德心
    而身為一位公眾人物能更小心自己的小動作
    謝謝

    版主回覆:(04/12/2012 03:44:23 AM)


    由於事情已經告一段落
    而女王也希望不要再將這些照片傳出去
    所以請大家不要再轉載文章了
    謝謝

    回覆刪除
  17. 有粉屍護航?

    我很認真的說, 去年去日本賞櫻
    沒有日本人爬到樹上或是把櫻花枝折下來照相
    貼近櫻花照相的人有
    不過不是照片中這種高高的吉野櫻
    是樹枝會自己垂到地上來的垂枝櫻

    國人的公德心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學習

    版主回覆:(04/12/2012 04:59:48 AM)


    公德心的確非常需要加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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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以前魚日在一年級的時候
    老師讓我們用剪刀將葉子剪下來
    他說用扯的花會痛,所以用剪的

    我就開始想...如果扯自己的手會痛,用剪的就不會囉??
    後來一直看著葉子被剪剪剪,有種說不上來的痛在心
    甚至是現在在打的時候都在流淚...

    它們,那些被剪的植物們,是「痛卻無法發出聲音」呀ˊˋ
    但是老師又逼我們要剪那些植物
    當時的我也只好剪下來了...對不起了...希望你能帶給我一點學習...
    既然因為我而痛..那我也要作出讓你不會白白犧牲的事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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