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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吐槽] 無良部落客們 你們還要無良多久?

 


 


知名網路部落客林哈妮因為商業試用文造假事件上了新聞

(說實話 雖然她很正 但我之前根本不知道她是誰 XD )

(相關新聞網址
http://udn.com/NEWS/LIFE/LIF1/6107049.shtml )

結果她刪了噗浪跟臉書帳號 還關閉所有商業試用文

只有留下一篇很沒誠意的官方版"道歉啟事"

(道歉啟事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honeyqueen/10991266 )

文中仍不承認自己文章造假 僅用"疏忽"兩個字企圖止血

另在文中表示"以後"發文會注意 所以等風頭一過繼續賺商業試用文稿費就是了?


原本以為這件事應該就到此為止

沒想到在今天整件事有極突破性發展

那就是林哈妮造假的文章不止一篇

有好事者在林哈妮還沒關閉部落格前過濾一些文章

發現並不是只有被抓包那篇文章有問題 (代表受害廠商不止一家?)

為了避免當事人說是相機設定錯誤

所以懶人包裡有正常跟異常兩種版本 請自行參閱

當然也有這次上新聞某L牌保養品的試用記錄


在事情發生後 網路上批評及護航聲浪不斷

某護航者說根本不把林哈妮當部落客看 而把她當成朋友

說實話 部落客收的是廠商給的錢 當然希望有人多買該廠商的產品

成績衝出來 人家才會再找她 也說不定有暗盤(ex:獎金?) 這個僅是推測


整件事是否造假 看了懶人包大家心裡都有數

但當事人不願出面說明 甚至在所謂"道歉文"預告會再復出

對於整件事不負責任的態度 讓人無法茍同

如果有廠商還願意再付錢將產品交給她試用 那只能說該廠商心臟很大顆

有人還是繼續盲從死忠下去 那只能說祝你好運




網路部落客林哈妮造假事件懶人包-20110121更新版 無毒請安心下載

http://webhd.xuite.net/_oops/aaaleopard/9bg


延伸閱讀 2010.12.13無良部落客與無腦廣告公司

http://blog.xuite.net/aaaleopard/feel/40909379


 


對了! 護航者中有人提到這個有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我們來看一下條文好了 內容如下: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翻了一下放在桌上的小六法 裡面確實是這麼寫

不過 它有但書 也就是所謂的"免責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在刑法第311條也補充了一條"善意發表言論之不罰"

這次林哈妮事件可符合第二點:

2.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相對之下 如果廠商真的想提出訴訟

林哈妮必須面對刑事告訴(偽造文書.詐欺等)及相關民事求償

還有國稅局應該也會找上門吧!!

這下真的得不償失了


收錢寫廣告文的部落客們別再做出無良的事情了

就算沒人閒到把你們挖出來 收這樣的錢難道不會良心不安?

等到被抓包的時再出來跟擁護者哭哭求拍拍 會比較爽嗎?


 


媽!!!我上電視了!!!  (揮手)


3 則留言:

  1. 你打的都好認同
    很敢講!

    回覆刪除
  2. 她復出了!
    還把道歉、申明啟示都刪掉
    是想裝成什麼事都沒發生嗎

    回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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