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是件愉快的事
不過應該沒多少人會大肆張揚自己做了失格的事
明明店家就已經註明"請勿拍照"
並且也已經告知不能拍照的原因
也希望客人能遵守這個小小的禮節
但為什麼就不能好好遵守人家的規定呢?
即使這件事似乎是陳年往事
被偷拍的店家也已遷到北海道不在現址
但是我不解的是
明明人家就禁止了 你還做
做了之後 還可以得意洋洋地鼓吹大家來做
當你在部落格或是書中寫著
"如果你技術好 不被發現"
"即使被發現了 也不會真的被要一張一百萬的罰款"
這種看了就讓人皺眉的文字
等於你將人家的規定放在地上賤踏
萬一真的有人按照你的方式被店家責難的時候
誰該又為這樣的事情負責?
反正挨罵的不是你這個壞榜樣 不是?
別忘了 這樣丟的不是只有個人的臉
丟的是台灣的臉........
也請設身處地想想
如果當你發現你寫的書被人家偷拍的時候
你會作何感想? 難道你會沾沾自喜嗎?
所以我到這位作家在臉書上的商店頁面留言
結果留言除了被刪除外 完全不給任何回應
還被設為黑名單不能再留言 (囧) 還真是直接啊....
既然這樣 我想我也沒必要客氣了
對!!! 米力!!!! 我就是在指你!!!!
一個根本不知道尊重店家的失格旅人
這件事之前 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誰
這件事之後 我還是不知道你是誰
你是誰根本與我無關啊!! 我只知道你很失格!! (翻桌)
既然你把生意看的比自己的名譽重要
用設黑名單的方式不讓我表達意見
那我就寫在自己的部落格裡發洩總可以吧
承認自己的錯誤 犯錯道歉很難嗎?
作家米力出國偷拍原文網址
http://www.emilly.idv.tw/05.html
米力的部落格
http://www.emilly.idv.tw/
米力的臉書商店
我懶的貼網址了
搜尋"米力生活雜貨舖"就看的到
延伸閱讀
給網路作家女王的一封信 (2008年偷拍事件)
http://aaaleopard.pixnet.net/blog/post/28446299
更新至 2011/06/20
米力已經把部落格的文章撤掉了
但是米力你放心 我已經把檔案備份好了 請看!!!
我要的只是你針對你自己不當的行為道歉
道個歉 真的有那麼難嗎?
更新至2011/06/24
米力終於對偷拍事件有回應了 請點這
至於各位接不接受這樣的說法 大家自有判斷
但是我對於這種避重就輕的說法完全無法接受
偷拍就是偷拍 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理由呢? 為什麼還能繼續模糊焦點呢?
道個歉 真的那麼難嗎?
好帥氣的行為喔!!
回覆刪除格主你太讚了!!
有的人真的認為不遵守規矩所獲得的東西是"賺到"耶!
很令人不解~
被指責了又會惱羞成怒,不知檢討!!
如果店家雖然沒制止但是心裡很反感,
又做了什麼調整或限制的話,
受害的不就是之後去的客人嗎??
版主回覆:(06/21/2011 06:15:06 AM)
事實上我也擔心會這樣
所以不管是這種失格行為或是訂房NOSHOW
我都很怕會影響到後面再去旅行的人
也擔心會影響到別人對我們台灣的看法
都不會羞羞臉喔 還是名人耶 這也出書了 出版社也是沒品德的 都不會管制.
回覆刪除關於女王 她後來好像有道歉?
版主回覆:(06/20/2011 10:06:32 AM)
沒有誠意的道歉 不如別道歉了..................
只聽過Millyㄟ 哈哈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0/2011 03:05:17 PM)
所以後面才會有(謎之音) 不過聽說不少人認識 XD
三小a好man~(羞)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0/2011 03:04:40 PM)
什麼鬼? = = 你昨天也很man呀......... XD
失格真的不好
回覆刪除尤其是有了知名度之後
還這樣大聲的嚷嚷
很怕大家學壞阿
(如果我不小心在不能拍照的店家拍下照片,一定不敢這樣大聲嚷嚷的阿)
版主回覆:(06/20/2011 03:09:25 PM)
真的 我不敢說我絕對沒做過 但是我絕對不會像她那樣大聲嚷嚷.......
網址已經看不到了~囧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0/2011 03:45:51 PM)
我已經把網頁照片丟在那邊文章裡 我知道她一定會這麼做 所以已經備份好了
太失格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0/2011 03:45:12 PM)
可見身為一個公眾人物 一舉一動都是會被檢視的......
為您敢言的勇氣給個讚,真的是太酷了!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0/2011 10:13:13 PM)
我也不想把事情那這麼大 但我也很無奈
真是的,做錯事還沾沾自喜,帶頭公然鼓吹,這種行為要不得,不要丟臉丟的國外去.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0/2011 10:12:22 PM)
真的很糟糕................ >"<
這種讓外國人覺得我們台灣人很沒品的行為,是失格的旅人!!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1/2011 01:47:08 AM)
從以前到現在不止一次呼籲希望大家不要當失格旅人 (無論國內或國外) 不過換來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大家應該自我約束,作個有格調的台灣人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1/2011 01:44:47 AM)
真的 需要好好約束自我!!
你這篇人氣才高哩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1/2011 06:14:36 AM)
不過人氣高也沒用 對方根本懶的理 只有把網頁拿掉而已
>"< 小時候很喜歡看米力寫的文章說....算是我第一個認識的圖文作者...不過現在這樣看....真的好失望 :(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2/2011 09:43:39 AM)
他到今天發表的聲明還在模糊焦點 偷拍就是錯 認錯很難嗎?
雖然有人說米力很有名~不過此人倒底是誰我還是不知道~XD.他明明就說如果偷拍技術好就不會被罰錢~又不是說店家進只拍照我們要遵守.還說如果是假設性語氣怎樣的~@@玩文字遊戲嘛~網路上很多也念中文系的啊~他當人家白癡嗎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4/2011 03:56:50 PM)
所以你對照一下他對於偷拍事件的回應 就知道他壓根不覺得自己有錯.......
偷拍當有趣,白目當可愛!
回覆刪除真是銅臭味好重的一家雜貨店啊~~~!!
版主回覆:(06/24/2011 07:16:26 PM)
不過對方一直到現在都不覺得自己偷拍有錯啊 (笑)
好有個性的三小a
回覆刪除不會是在ptt上吃飽版的名人吧
一早就看到這麼有力的文章
讓昨天休假的我今天得上班更是一振精神都來了
您寫的太棒了
有人就是明明不可行
做了還替自己找一堆藉口來合理自己的行為
真是賊一枚
第一次見面
早安^^
版主回覆:(06/29/2011 07:18:09 AM)
我是小咖 不是名人 像這種明知不可行而行 還大肆宣揚寫在書裡 真的是很令人感到不恥 第一次見面 早安
格主給你按一個讚^^
回覆刪除那種只會刪人家文的...只為了賣東西的失格傢伙...
人有名了....但卻沒了水準 忘了基本的謙遜.... 我給他打個X
版主回覆:(06/30/2011 01:31:57 AM)
大家一定要注意公德心!!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回覆刪除雖然孔子說的這句話算是一種負氣的話,當然也有很多能見過認錯的人。
然而,既然至聖先師都這麼說過,這種人當然也存在。
像女王、米力這一類的失格旅人,消費者也要用理性判斷他們的產品是否也失格了?
是要跟你道歉嗎?
回覆刪除當然是跟讀者道歉...說自己做了不好的行為及文字語言示範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4/18/2012 01:27:03 PM)
所以後來她有對這件事說明
畢竟公眾人物還是得注意行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