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女王"在部落格提及自己拿廠商提供的相機
在日本店家中使用偷拍方式 拍攝人家的商品
拍就偷偷拍嘛 還寫在部落格中炫耀
還說她是用松下(Panasonic)提供的相機去拍
真是丟臉 >"<~~~~
真相如下:
所以 我留言了.....
您好:
我是PTT日本旅遊版版主aaaleopard
看到您在部落格中提到店家已告知不可照相
而您仍以偷拍的方式滿足您拍照的慾望感到不可思議
今天您是公眾人物 拿著廠商贊助使用的相機
在禁止攝影的店家偷拍人家的商品
這種行為是否可取?
今天你出國代表著中華民國 代表著台灣
這樣的行為不僅僅代表著你自己
也代表著中華民國及台灣
這也是一種"失格的旅人"的作為
如果您不知道這篇文章 就請您參閱下面的文章
http://aaaleopard.pixnet.net/blog/post/28446297
希望您偷拍之前 可以先想想 這樣做是對還是錯
如有得罪 請見諒
同樣的內容 我也轉告給台灣松下了
雖然這是屬於女王個人的行為
但是台灣松下所提供的相機卻成了幫兇
雖然台灣松下有回電給我
但是卻感覺到似乎一直在踢皮球
或許 該直接寫信給日本松下總公司反應這種事
(嘆)
的確不太好
回覆刪除其實,除了此行為需要再教育
回覆刪除就算經過同意可以拍照,我認為那畫面裡的物品是商業,應給予來源處…我想這也是版權尊重吧!~
再教育的不只是行為,還有「心態與態度」~
老實說我覺得她後面拙劣的置入式行銷比較討厭....
回覆刪除針對他的置入性行銷討厭,台灣松下不好好處理這事,是不可能去買它的相機的
回覆刪除我在日商上班,我建議寄到日本松下去. 用英文寫也OK.
回覆刪除這種沒見洨賣的東西. 全力抵制!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illyqueen&b=106&f=1718886917&p=172
回覆刪除依舊沒刪掉偷拍照!!
但倒是刪了不少指證她的聲浪的留言!!
她只會刪異己的留言!
不會刪偷拍照!!
因為她想要讓網友繼續看到她那些自以為很美身材比例很好的照片!
我只能說松下相機有好!把不能看的人,變得能看!
illy跟她朋友都是ㄧ掛的,看她朋友理直氣壯的偷拍口氣就知道: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eileen6712&b=64&f=1952357364&p=101
問題是:
1. illy樹大招風?
2. PTT旅遊版版主要不要順便撻伐ㄧ下illy的這位朋友?
3. 如果PTT那位旅遊版主不撻伐illy的朋友,是不是就表示大小眼?(只拿紅的開刀?)
4. illy最後也沒有撤除網誌和相簿中偷拍的照片,只刪除文字,是否不在乎PTT旅遊版主的警告?
5. 後續呢?PTT旅遊版主本就打算雷聲大雨點小嗎?
另外:
1. illy舌頭"好像"有短,因為講話大舌頭頗嚴重。
2. illy文章鬼打牆居多,字多不是問題,文字不洗練精闢和缺乏幽默感才是問題!
3. 文字洗練精闢不代表"敢說髒/粗俗話"和"用詞露骨"
4. 上節目說話態度的確不夠大方,頗小家碧玉。(傻笑和回話遲疑(臨場反應不夠快)是illy的招牌)
6. 普遍的人看完illy的文章後,共鳴只有他鄉遇故知的興奮和滔滔不絕的抱怨起私事,而無自我的長進和微笑的豁然。
公眾人物處處都是指標性,在決定要作ㄧ個公眾人物時,就應該要有所"捨",這樣你的"得"才會是心安理得的!
我都有看到網友說的,
回覆刪除發現那個自稱XX的部落客真的是說一套做ㄧ套耶@@!!!
還去某知名部落客麗子那留言說不好意思做不好的示範,已拿掉相關照片...(留言在第二頁)
http://www.wretch.cc/blog/mooneyes/21855133&page=2#comments
結果都沒有刪耶!!還公開展示相簿和文章!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illyqueen&b=106&f=1718886917&p=172
說一套做ㄧ套真得很不可取!!
人說不知者無罪,那麼"既知者就是罪無可恕"!!
但也許自恃甚高,因此許多小聲音她不想聽也聽不到~
(只刪網友指責或勸說的留言,不刪偷拍的失格照片)
只希望其他網友們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應該多多遵守各國各店家的規定!
不要像這位失格的部落客,令人感到"金玉其外敗絮其內"
時間會"處理"很多不良的東西
回覆刪除女人經不起時間考驗的內涵比經不起時間考驗的外在令人厭惡
有了一定的年紀後相由心生
原來她還有這一段! 請各位見新發展
回覆刪除她最近被我發現抄襲我的文章 我是最近才知道有這號人物的 結果剛剛去警告她 也是被她亂刪文
我已經寫email通知他 請她向我解釋為甚麼抄襲我的文章 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但是一個禮拜過去並沒有回應 看來是要採吳淡如模式一開始一樣裝死到底就對了
這一位人稱"女王" 其部落格文章 書籍
抄襲本人idisagree於2005年在PTT.CC BBS站上發表的一系列文章
沒錯 現在網路上一堆人抄來抄去都沒有事 但是你今天抄到我的東西 沒經過我同意還成為私人利益
就只有我idisagree有資格說
女王 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
請大家用力轉載我的踢爆部落格
這篇文章很久了,但是仍被放在精選文章中,表示這件事情應該要被認同跟處理,只是後面的結果如何,可能也不了了之。我很討厭現在一堆有名的部落客,常常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網友的權益,亂推薦亂介紹,有那麼缺錢嗎???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7/13/2011 04:20:27 PM)
事實上 現在很多所謂的部落客們 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個廣告的管道了.................
人氣高
回覆刪除可是自己的品德也要注意呀
不要因為個人因素~~
來讓國家顏面盡失呀!!!
版主回覆:(06/21/2011 01:45:47 AM)
如果真的那麼想丟人現眼.............那就換一本別國的護照吧~
為了自己~但是卻忘記支持他的讀者
回覆刪除汪費啦@@
版主回覆:(06/21/2011 01:47:52 AM)
其實 他如果不要做錯事又大肆宣揚 我們是可以不用這麼做的.............
一步錯~整盤皆錯!!!
回覆刪除三思而後行呀@@
要不得阿...
回覆刪除正當的分享是OK的,
回覆刪除但千萬要有道德觀啊!
感激宇宙 「對不起、我愛你、謝謝你、請原諒我。」 --雨匠
以前喜歡她,但我現在很討厭女王,因為他都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自己的感情失敗卻還要裝她自己很清高,寫一大堆可以把她感情失敗合格化的的文章,然後還有一大堆讀者去捧她,好噁喔!!!!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1/2011 01:46:49 AM)
每個人都有抒發自己心情的權利
只要不妨礙到他人 又何妨?